一、諮詢須知:
(一)「攜帶」完整資料:包括調查報告、訪談紀錄、開會通知、會議紀錄、函文(以上為性平事件)、Line對話紀錄、處分書、開庭通知、法院公文、契約、債權證明文件、照片、錄音、錄影等。(註:本所諮詢或委任均不提供收據或發票)
(二)「告知」完整資訊:就像去看醫生一樣,你不把完整的症狀告訴醫師,請問醫生要怎麼對症下藥?(另請放心,就算只有諮詢,律師本人仍會盡保密義務),以下以校園性平事件為例,請您打算來電(或者電郵)諮詢時,請依序告知下列完整資訊:
甲、來電或電郵告知「校園性平事件重點資訊」:
乙、來電或電郵告知「校園性平事件重點資訊範例」:以下資訊提供越完整(本所將予以保密),表示越有誠意諮詢或委任,本所將越快安排諮詢。
2.資料提供不完整(且未明確表達委任意願),無法提供諮詢
丙、需具備諮詢及委任誠意:因目前常年處於案件塞車狀態,故當事人如欲委任(或諮詢)需表達充分誠意與積極度,除了尊重與信任專業外,尚有以下重點提醒:
至於如何具備及表達委任誠意,我來舉個例子,最近因為台灣metoo運動甚囂塵上,所以許律師案件爆棚導致眾多當事人排隊等候委任,有一位心急如焚的家長為了孩子的性平事件,在不到十天內寄了多達25封電郵表達委任誠意,我將這位家長比較重要的電郵提供如下,我最後因為感受到他的委任誠意與對專業的尊重,因此接受委任:
短短十天寄了多達25封電郵表達委任誠意(即便我多次回信表示婉拒)
表達委任誠意電郵一:
電郵內容如下:
表達委任誠意電郵二:
電郵內容如下:
倘不具備以下諮詢及委任誠意是有很大可能性會被許律師拒於門外,以110年3月至4月兩個月期間,許律師已經因為以下未具備諮詢及委任誠意等原因而拒絕二十位來電者之諮詢或委任請求(照片中便利貼紙乃法務接聽諮詢來電後,貼在許律師電腦上作為提醒之用)
1.越快表示委任意願者:表示越有誠意,而表示委任意願係指電郵告知委任意願並提供身份證正反面掃描檔。
(1)尚未諮詢即電郵身份證表示要委任者:
最近(110年4月30日)又有一位老師,僅僅看過本篇文章即表示欲委任,並除了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外,尚且提供健保卡正反面,一併電郵給許律師,連諮詢都還沒諮詢,遇到如此有誠意且尊重專業的老師,許律師自然跳過好幾位排隊諮詢及委任的老師,先安排這位老師諮詢並馬上進行委任,如果說這位老師沒有尊重專業,那什麼才叫尊重專業呢?
最近(110年4月16日)有一位老師,僅僅看過本篇文章即表示欲委任,並依據諮詢及委任須知,直接把身份證正反面電郵給許律師,連諮詢都還沒諮詢,遇到如此有誠意且尊重專業的老師,,許律師自然跳過好幾位排隊諮詢及委任的老師,先安排這位老師諮詢並馬上進行委任,如果說這位老師沒有尊重專業,那什麼才叫尊重專業呢?
(2)一開始來電即表示要委任(而非只是單純要諮詢):
因為性平事件之處理乃高度法律專業活動,不可能僅透過單純諮詢活動即可完成,因此倘學校老師來電僅表示欲諮詢相關問題,此時許律師助理會直言告知,許律師這篇網路文章已經寫得很詳細了,其實不用額外花時間跟費用來諮詢。其實這個部分也跟後面所寫的尊重專業有關,因為性平事件處理不僅倚靠法律專業,更是需要累積大量實務經驗(否則為何會有多位律師同道轉介案件給許律師),所以意圖透過單純諮詢來處理案件,是嚴重輕忽性平事件處理的複雜性。
(3)某位陳老師因為太晚告知要委任本人(隔了一天)處理性平事件之申復,導致認為無委任誠意,因此婉拒委任:
2.積極來電或電郵表示委任或諮詢意願者:
(1)別以為有電郵身份證表示有委任意願,就一定會獲得諮詢機會,最近就有一位老師雖電郵身份證表示委任意願,但因並未積極來電洽詢,亦因此錯過諮詢機會,請見電郵中許律師表示:「因為您都沒有再電郵或打電話洽詢,以為您已經沒有需求了...」:
(2)如前所述,因目前案件大塞車,故僅針對尊重專業及有委任意願者進行委任程序,以下這位老師已經來電跟電郵表示委任至少七次以上,目前許律師尚未接受委任,請問其他打算委任的老師,你們有比這位老師有誠意跟積極嗎?(以目前案件塞車情況,除非緊急案件,否則平均需三次以上來電或三次以上電郵才有機會委任)
3.不遠千里來諮詢者:
代表越有誠意,有部分來電欲諮詢者會問「許律師我人在台中,較不方便,可否與您以視訊方式諮詢?」,一般我會認為您沒有諮詢跟委任的誠意,因為許律師已經有多位遠從屏東、高雄或台東委任之當事人,他們都願意不辭辛勞來臺北當面諮詢與洽談,請問這樣是否顯示您的誠意不足,或者您對您的案件不夠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