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 13 週二 202210:28
【體罰或不當管教事件】
- 9月 13 週二 202209:35
【校園霸凌事件】
- 12月 25 週一 201719:00
老師不看會後悔【教師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
- 12月 20 週三 201711:12
學生不看會後悔【學生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
- 6月 28 週三 201709:29
教師升等事件-附申訴書範例
- 6月 16 週五 201721:04
諮詢及委任須知
一、諮詢須知:
(一)「攜帶」完整資料:包括調查報告、訪談紀錄、開會通知、會議紀錄、函文(以上為性平事件)、Line對話紀錄、處分書、開庭通知、法院公文、契約、債權證明文件、照片、錄音、錄影等。(註:本所諮詢或委任均不提供收據或發票)
- 5月 31 週三 201714:07
立志成為台灣『校園權益』領域最優質的律師
在看文章前,如果您正為校園性平事件所苦,可直接參考以下兩篇文章:1.【教師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2.學生不看會後悔:【學生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
曾有一位大學教授因為校園性平案件(性侵害)來找我,一問之下才知道,他是一位我不認識的律師同道介紹的,那位大學教授說,這位律師同道與其面談聽了他的情況後,就推薦這位大學教授說:「你的性平案件有點棘手,但你可以去找找許文華律師...」,另外亦有一次,曾有位私立大學教授因為學術倫理案件來找我,一問之下才知道,他是一位我不認識的國立大學教授介紹的。這兩個情況讓我心裡隱約響起一個聲音與追求,那就是「立志成為台灣校園權益領域最優質的律師」,以下就是我對這個目標的追求與努力的展現:
- 5月 20 週五 201615:15
許律師拒絕接受委任的四種情況
曾有個家長因為校園性平事件(性騷擾)帶小孩(國中生)來事務所諮詢,因為家長跟學生都認為去掀女同學裙子的行為不該成立性騷擾,許律師當即表示,這種案件因為當事人的期待超出許律師能力範圍,以及學生與家長的認知有待商榷,因此許律師明確表示無法協助處理。亦曾有個大學教授來事務所諮詢有關升等問題,聽完他說明原委並檢視其提供之資料後,我跟這位義憤填膺亟欲提出申復的教授說,申復成功的機會不大,等將來進行申訴或到教育部進行再申訴,比較有成功的機會,因而拒絕接受這位教授委任進行申復。事後想想自己自行開業以來,真是有過不少次拒絕當事人委任之情形,有哪情況會被許律師拒絕受委任呢?有興趣的話,請往下看:
- 4月 18 週六 201505:40
遭遇大學教師「限期升等」條款之「不續聘」程序怎麼辦?

先破題,因為最新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及教育部訴願決定,均否定教師違反限期升等條款即可將之不續聘,故限期升等條款已經面臨來自法院與教育部的嚴格挑戰。本篇文章主要是要教導你碰到限期升等條款的不續聘程序,該怎麼辦?本人將以實務經驗告訴你處理步驟以及陳述意見的重點(參考最新最高行政法院見解及教育部訴願決定見解)....
近年來因為少子化及爭取邁向頂尖大學(接下來將換成高教深耕計畫)等因素,各大學紛紛祭出「限期升等條款」,也就是助理教授在一定年限未升等為副教授(6年條款或8年條款),或者副教授在一定年限未升等為教授(8年條款或10年條款),則進行不續聘,造成很多大學教授因升等及不續聘壓力而罹癌或罹患憂鬱症,造成很大國家優質人力資源的浪費,這些高教優質的人力資源,因國內限期升等條款大限在這一兩年紛紛屆至,勢必遭逢一波波教師不續聘潮,近期新聞也傳出野草莓學運主將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聰因違反「限期升等條款」,而遭台大不續聘,如同先前台大教授李國譚連續六年獲教學優良獎同樣難逃被台大不續聘之命運,但這兩位教學優良老師在限期升等條款下面臨被台大不續聘命運,有沒有人從學生的角度來思考限期升等的意義?難道在學大學生會在乎課堂上老師研究論文發表在SCI或SSCI期刊有幾篇嗎?顯見目前高等教育並非以學生利益為出發點,所幸,限期升等浪潮,目前也得到一些反思,舉例而言,東吳大學於104年底校務會議通過刪除該校教師評審辦法第15條之1「限期升等條款」,正式宣告東吳大學教師無須受到限期升等條款的壓力,真正達到學術自由,目前已知有廢除限期升等條款的大學有中州科技大學、弘光科技大學、台南大學,國立大學中除了台南大學開了第一槍,今年六月中正大學校務會議因多位教師連署亦提案討論是否廢除中正大學限期升等條款,然該案因出席人數不足而無法審議,算是功敗垂成,看來廢除限期升等條款應該有機會慢慢形成一股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