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接受一位大學生委託,協助其處理校園性平事件(性侵害),上個星期接到學校調查報告,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等性侵害均不成立,整理本人處理校園性平事件(性騷擾)、教授升等、教師評鑑、解聘不續聘、學術倫理(論文抄襲、造假、引註失當等)等校園權益救濟或申訴案件經驗,綜合相關成功經驗,提供一些感想如下:
一、必須引經據典,並適時提供實務見解給予性平會調查小組或申復審議小組、學生獎懲會、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或申評會。
二、陳述意見時真情流露(眼淚),將情感傳達給現場委員,是非常有用的。
三、大部分學校的申復審議小組、申評會,是很為學生或老師權益著想,故很值得利用校內申復、申訴程序。
四、權益是靠爭取而來的,不會從天而降,過程中你會發現只要依法堅持,都能如願。
五、雖說申復或申訴程序很值得利用,但過程中仍應謙卑,盡量溝通,切勿貢高我慢,樹敵過多,導致最終贏了面子(性平事件申復成功、申訴成功)輸了裡子(調查結果仍不理想、升等仍不過)。
六、將真正的必殺技留到調查訪談或開會陳述意見時再提出,這樣一來除了加深性平會調查小組或申復審議小組、學生獎懲會、教評會、考核會或申評會委員的印象,亦可發揮突襲效果。
七、「依法」提醒性平會調查小組或申復審議小組、學生獎懲會、教評會(或考核會)委員或申評會委員必須依法行政,否則可能有違公務員服務法或刑法,再不濟,只好向教育部或監察院提出申訴或依法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敬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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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園性平事件」、「學術倫理(抄襲)」、「教師升等」、「不續聘」等案件校內救濟成功經驗分享
許文華律師
